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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须知

 根据商务部等国家六部委关于开展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全部继续采用网上申报。本市将于2011年3月1日至6月30日对在本市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进行2010年度联合年检,现就联合年检工作的具体事宜做如下说明:

  一、参检对象:

  凡于2010年12月31日前在本市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均须参加2011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年检内容为2010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运营情况,其在本市的经营性分支机构年检材料随隶属法人企业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二、联合年检的申报和办事流程。

  (一)联合年检申报时间

  联合年检申报时间:2011年3月1日至6月30日

  (二)联合年检申报流程:

  1、登录

  在2010年12月31日前在本市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登录WWW.LHNJ.GOV.CN,(或在www.investment.gov.cn中也有链接可登录。)系统软件技术支持电话:021-63685505或63685506。

  登录后,在“年检专版”一栏选择上海市专版,进入“用户登录”页面后通过输入用户名即企业代码(批准证书上的13位进出口代码)和密码,进入网上联合年检系统(去年未在网上注册的企业,需先进行在线注册)

  如遗失密码,请先查看企业批准证书左下角的批准号,批准号为“商外资沪X独资/合资/合作*****”的,请与所在区县商务部门联系;批准号为“商外资沪独资/合资/合作/股份*****”或“商外资资审*****”的,请在批准证书复印件上注明“密码遗失”字样、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后传真至62751960,企业可与2个工作日后,用初始密码“111111”登陆联合年检系统。

  2、填写企业基本信息表

  在完全填写企业基本信息表后,系统会自动设置主管部门,设置标准如下,企业在办理联合年检过程中,如有业务问题需要咨询,可与对应的主管部门联系。

  商务部门(外资主管部门):完成报表后,选择报表上报。通过选择相应的主管部门上报(商务部门的指定依据为“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左下角的批准号,商外资后面为“资审”、“沪合资”、“沪合作”、“沪独资”、“沪外资”和“沪股份制”的选择“上海市商务”作为主管部门;沪字后面加所在地区的简称的,则选择当地的商务部门作为主管部门,如批准号为“商外资沪长独资字(2005)0012”或“商外资沪(长)独资字(2007)0032”的企业需选择长宁区商务作为主管部门)。

  统计部门:参照商务部门的隶属关系。

  财政部门:依据以下原则:

  上海市税务二、三分局征管的外商投资企业,其财政年检由市财政监督局办理,并参加市联合年检。区县税务机关征管的外商投资企业,其财政年检由各区县财政机关负责办理,并参加各区县联合年检。

  企业财政登记代码前6位为310043、310046的参加市级联合年检。

  企业财政登记代码前6位为以下代码的,参加所属区(县)财政联合年检:

  松江区:310227

  税务部门:依据以下原则:

  上海市税务二、三分局征管的外商投资企业,其税务年检由市税务三分局负责办理,并参加市联合年检。区县税务机关征管的外商投资企业,其税务年检由各区县税务机关负责办理,并参加各区县联合年检。

  企业税务登记代码前6位为310043、310046的参加市级联合年检。

  企业税务登记代码前6位为以下代码的,参加所属区(县)税务联合年检:

  松江区:310227

  3、填写年检报告书

  企业根据网上填写要求填写数据,完成填报报表。

  4、报表审核

  报表上报后,市或各区(县)等外资管理部门、财政、税务、统计将并联对报表进行审核,审核结果有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返回修改、部门错误四种类型,所有年检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可以将年检报表打印。

  5、现场复核

  企业持打印出的报表,以及各有关部门要求提交的有关材料,按照各部门指定的集中办公地点和时间到现场提交年检材料,复核完成后加盖图章。

       具体流程等详细说明请查看本文附件。


撰稿:松江区统计局